基建处是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部门,遵照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校园建设总体规划,负责和落实学校基本建设项目从立项审批、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到固定资产移交前的全部工作任务及质保外围内的质量问题维修。
基建处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地方法规及条例,严格执行基建程序。
二、根据学校发展规划要求,审定新建项目,组织编制年度基建投资计划,经学校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和落实。
三、负责组织编写新建工程立项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做好新建工程设计方案的评选及优化工作;签订设计合同,协调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纸设计阶段的工作。
四、负责办理有关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各项报建审批手续。
五、配合校招标办完成以工程项目为核心的各项(设计、施工、材料设备订货等)招标工作;负责签订和管理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经济合同;对在建工程实行全面管理,并有效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移交及保修工作。
六、负责组织并审核工程概预算及竣工决算;会同财务处做好基建资金使用、调配和管理工作,并做好基建工程的结算;配合校审计处完成有关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七、负责收集、整理、审查工程的竣工资料,并及时移交校档案室。
八、负责准确及时报送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报表及资料。
九、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